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02 】 【选择字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陇编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县上在完成编办、人社实名制数据与财政统发工资数据核对的基础上,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快推进实名制管理下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份与工资类别核对工作,为了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主抓,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开展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填报相关内容;组织、人社部门核对各单位干部职工身份,人社、财政部门核对各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类别时,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填报借调人员信息,确保各项填报内容的准确完整。2016915日前,县委、人大、政协、群团、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的统计表及花名册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审核,县政府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的统计表及花名册报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审核。统计表及花名册电子版在康县机构编制网首页相关下载栏进行下载(地址:http://kangxian.gsjgbz.gov.cn)。

三、加快进度。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在完成编办、人社实名制数据核对基础上,尽快开展与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数据的核对等工作。县上为加强信息核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份与工资类别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分工,请各相关部门抓紧开展相关核对工作。

四、确保质量。各乡镇、各单位负责填报工作人员要按填报说明认真填报统计内容,分管领导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同时,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30个工作日内到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实名制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

附件: 1.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份与工资类别

对工作方案

    2.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表一)

    3.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表二)

    4.康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花名册(表三)

 

 中共康县委组织部        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康县财政局

                                  201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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