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废止公告第一期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4-01 】 【选择字号:

  

  废止公告

  康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有效期(自201641日至202141日),自动废止。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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