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废止公告第二期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4-12 】 【选择字号:

 

      康县长坝镇财政所(有效期自201678日至202178日)、康县大堡镇财政所(有效期自2015330日至2020330日)、康县寺台乡财政所(有效期自201543日至2020331日)、康县望关镇财政所(有效期自2017321日至2022321日)、康县农民工技能培训中心(有效期自2015325日至2020325日)、康县水务勘测设计队(有效期自2015331日至2020331日)、康县周家坝镇卫生院李山分院(有效期自201654日至202154日)等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有效期,自动废止。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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