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17-04-05 】 【选择字号:

 

2017年县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实施市委“433”和县委“543”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廉政教育

1、严明政治纪律。树牢“四个意识”是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必须自觉把对“四个意识”的坚定性、纯粹性、一贯性当作锤炼党性的终身课题,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时时对表、紧紧跟随。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四个始终”,即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上立场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要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事项请示报批制度,绝不允许自作主张、超越权限、各行其是;要对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条例》查找差距,改进作风,按照《准则》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促使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加强廉政教育。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运用集体学习、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纪党规教育,继续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心存敬畏、心有戒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和法制意识,营造“编制就是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3.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检验衡量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认真执行市委“六抓六改三报告”工作机制和县委相关规定。全面落实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主动做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主动向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成班子集体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狠抓制度建设。认真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三个一”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申报制度等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五不准”规定和《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干部约谈、评比考核等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持续纠正“四风”,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5.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二条”规定和县委“十四条”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乱发津贴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用良好的作风凝聚起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健康发展的精气神和正能量。

6.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全面完成控编减编目标任务。狠抓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工作疲沓、自由散漫,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溜号、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机构编制日常实际工作中。

四、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7.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遵守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三个一”制度和“五不准”的要求,严格执行“两个只减不增”和严控机构编制、实现机构编制“零增长”规定,按照“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促发展、增活力”的总体要求,对所有机构编制事项按照程序严格进行审批,对涉及职能界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批工作,集中管理,做到不曲解、不变通、不打折扣,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纪律。

8.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控编减编、“三定”规定执行和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畅通“12310”举报受理渠道,加大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

                             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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