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
(2)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4)负责审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事管局、编委督查室、审改办)、事业单位1个。单位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7年四月底车改后公车已上缴国库)。退休人员1人。
内设机构有4个股室,即综合股、事管股、督查股、机构编制管理股。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率2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164.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率20.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万,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等,占总支出的62.61%。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3%,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水电暖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27.35%,主要用于职工科学业绩奖、车补、住房公积金以及退休人员退休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1.省市专项0万元,主要是:一是 ;二是 。
2.县列项目1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专项工作经费,机构编制管理运行费。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5.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万元,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200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活动产生的费用。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