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督查组督查指导乡镇机构编制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9-26 】 【选择字号:

    为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机构编制法规的贯彻落实,近期,县委编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督查指导。

  督查组一行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乡镇赋权承接情况和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现场指出、现场指导、现场整改。



  督查组强调,一要加强政治学习,不断增强机构编制法制观念。始终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同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发挥党委领学促学示范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深入阐释解读《条例》《规定》的新精神新内容新要求。着力营造机构编制工作法治氛围,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尊崇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规定》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要依法履职尽责,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各乡镇党委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坚决带头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职数和实有人员等机构编制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准确。要认真学习贯彻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与县直相关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明确赋权后的办事流程、报件格式、服务指南,切实把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好、落实好。同时要持续加强对每个赋权事项承办负责人和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牢固树立主动服务和主动履职意识,提高履职和服务本领,让每一项许可、审批、检查、处罚等管理服务事项都清楚办、简洁办、快捷办和依法办,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少折腾,稳步实现赋权改革贴近基层管理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民利民的目标。三要主动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评。乡镇党委要主动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自查自评,全面开展“回头看”。特别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建立台账,专题研究,认真整改。自查自评工作中涉及机构改革、编制管理等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县委编办沟通协调,及时释疑解惑。通过上下协调,共同努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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