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县编委副主任、组织部长张小虎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2013年5月30日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同意,召开这次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培训会。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使大家进一步明晰和掌握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县编委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县编办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后面,县编办几位同志将围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讲解,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把握。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着眼全局,切实增强机构编制重要性的认识
机构编制工作是合理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县行政体制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财政支撑能力等全局性工作。机构编制工作涉及全县党的机关、政府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确保全县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编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强化综合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门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县上连续出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全县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本达到良好规范运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机构编制工作还存在不少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是机构编制科学化管理的水平还不高,机构编制配合制约机制不健全,消化超编人员的任务艰巨,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压力较大。特别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盲目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的呼声依然不断,同时以考核评比、立项目拨资金等名义干预机构编制事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如不及时制止和纠正,势必影响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扰乱机构编制管理秩序,造成机构膨胀、人浮于事,增加行政成本和财政负担,损害党委、政府的形象。我们应当认识到,机构编制资源是有限的,机构编制管理必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不能因为职责任务稍有增加,就要求增加机构编制,更不能从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出发,搞盲目攀比。要解决好机构编制紧缺与工作任务繁重的普遍矛盾,只有从实际出发,坚持向深化改革要机构编制、向科学管理要机构编制、向提高效率要机构编制。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这就是今后机构编制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因此,我们要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制度文件,切实做到用政策说话、按制度办事,在全县形成人人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人人支持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近年来,国家和省上连续出台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对加强机构编制纪律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增强法制意识,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依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要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由机构编制部门 “一家受理、一家承办、一家行文”,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不得提交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审定。各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起草领导讲话时,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县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专项办理。
二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申报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各部门首先与县机构编制部门进行衔接、沟通,待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向县机构编制部门呈报专题报告,同时附上有关文件依据;凡涉及副科级以上机构编制事项,坚持做到与市编办先衔接、先沟通,待形成成熟意见后,再提交县编委会或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编办审批或申报。
三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在人员选拔、录用、调配中要坚持核编在先的原则,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结构化管理和按要求分步进人的原则。同时,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的通知》,有效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问题。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有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在进人问题上程序还不够规范,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明知故犯的现象。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问题,既涉及到人员编制的管理,也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社会各界很关注,敏感度很高,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和领会,掌握操作规则,强化工作纪律。这里再次重申几个原则:一是凡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先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坚持编内进人,严禁超编进人。二是除特殊岗位和个别因身体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实行选调外,县直单位从全县现有干部中选调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三是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选调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同机构性质、同身份、同经费渠道的要求;四是干部选调事项必须事先报县编制部门审核编制,再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查批准。这几条,请各部门各单位一定严格遵守执行,作为工作纪律严肃对待,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四要严格加强职责管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部门主要职责,明确加强的职责,调整、理顺交叉的职责,清理取消的职责。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根据县编委《康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精神,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的关系及其各自职责分工。各部门要按照“三定”规定积极正确履行职责,各部门不得自行调整、增减职责,确需变更职责的,应报县编制部门审核后,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审批。
五要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强调严控,决不等于管死。我们要正确处理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之间的矛盾,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精神的同时,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在总量内把编制用好用活,科学配置,合理调剂,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保证必需,保证发展,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资源在经济社会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思路和办法,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科学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率要编制,进一步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且大部门制改革已在中央开始推行,我们要提前准备,及早谋划。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新形势下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县乡政府管理体制、职能运行、机构编制配备等基本情况,为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继续抓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认真研究事业单位职责运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配置,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去年以来,按照省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我县制定出台了《康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制作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人员编制调配、经费供给等方面的管理职责,规范了管理程序,全面完成了全县机构编制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但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信息变化快的动态管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要认真落实《陇南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严格按照批准成立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定编定员,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数据与领导干部、实有人员、财政供养人员等数据的衔接、核对工作,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真实、准确。
(三)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必须在批准成立后60个工作日内到编办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每年3月底前进行年检。但是,部分单位对这项工作不重视,编办多次督促仍不予理睬,致使该项工作进展缓慢,欠账较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监督、引导事业单位法人规范、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登记年检,确保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督导与处罚相结合、查处违法活动与保护合法权益相结合、审查《年度报告》与运用其他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年检服务对象评议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力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对申请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开展现场核查,通过登记管理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银行、质监、工商、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把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关。四是对不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撤销其法人登记,撤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当年不得再次申请设立登记;有关部门不予受理相关业务;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机构编制审批事项。
(四)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工作。去年以来,我县根据市编委《关于在全市推行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文档管理、推进机关标准化建设等五个方面28项要求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经市上初步验收,基本完成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工作任务,但是,仍然存在规范化管理水平、层次不高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全力支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抓好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的同时,按照县编委《关于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要求,全面抓好本乡镇、本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一要规范机构设置。要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要与规定名称相符,严禁擅自设置内下设机构和更改机构名称。在乡镇机构设置上,严格按照乡镇不同类别机构设置规定统一制作各乡镇内设机构和下设事业站所机构牌子,同时制作统一规格的乡镇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公示栏,原旧的机构牌子一律收回作废,不得重复悬挂。二要健全机构编制台账。要建立健全本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台帐和在职人员台帐,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报告人员增减及职务变动等情况,确保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真实准确。三要加强文档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专项档案,把历年来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以及机构编制重点工作、机构编制台帐资料和机构编制证书、人员编制管理卡表等按年度整理归档,保证机构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五)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巩固改革成果、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重要措施。我们要认真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对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今年6月,县上将组织编办、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机构编制有关工作进行督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改革“三定”方案设置机构和按规范的机构名称挂牌、是否按“三定”确定的职能开展工作。同时,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借调人员、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对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机构编制工作合力
机构编制工作直接关系执政资源的科学配置,关系党的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关系党政机构的高效运转,关系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化责任,开拓创新,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机构编制工作能不能取得成效,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能不能顺利推进,机构编制的增长能不能有效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各部门是不是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机构编制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整体水平。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置上,要充分尊重编制部门的意见,带头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工作纪律,支持机构编制部门坚持原则,大胆工作,依法办事,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是编制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共同责任。当前,机构编制资源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这几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方面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升机构规格的呼声很高,另一方面中央对机构编制的控制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刚性化”。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理解、体谅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强化机构编制的“红线”意识,自觉服从全县机构编制的总体布局,千方百计通过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传递有关情况和信息,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编办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理解和支持编制部门的工作,从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出发,以整体利益为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抓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机构编制部门的管理服务水平。机构编制部门担负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管理机构编制的繁重任务,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能力素质,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切实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机构编制干部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努力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机构编制工作涉及的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协作能力、调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中,把握工作规律,研究深层次矛盾,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机构编制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综合性强、协调沟通量大、请示汇报环节多等特点,这决定了机构编制工作必须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加强协调,增强合力。在工作中,要注重争取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注重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沟通,逐步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三要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牢固树立“创先、创优、创新”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部门工作效能。倡导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作风,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工作,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带动全面工作的整体推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要加强宣传,树立形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管理有关知识,宣传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前瞻性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展示机构编制部门的形象和风采。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信息化建设,加大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机构编制工作良好氛围。
同志们, 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精神状态、勤奋扎实的工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