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3年全县机构编制督查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陇南市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13-11-22 】 【选择字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及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的通知》(康组发[2013]6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全县各乡镇以及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调配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不断推进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根据县编委的决定,从县编办、组织、人社、财政4个部门各抽调4名干部分别组成四个督查组,于2013720日至820日,历时1月时间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三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完善和及时更新情况;四是是否按“三定”确定的职能开展工作,特别是新设立的机构职能履行、业务开展情况;五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情况;六是是否按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设置机构和按机构名称规范挂牌;七是是否建立专门的机构编制档案资料并规范健全;八是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后是否及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等情况。

二、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督查检查组设置

按照县编委《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康编发[2013]35号)文件安排,本次督查总负责为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杨永贵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张小虎。下设四个督查检查组,每组由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四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督查工作方式

按照县编委《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康编发[2013]35号)文件安排,督查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3720日至29日),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先进行自查;第二阶段(730820日),由县机构编制督查组深入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

检查前,县编办和人社局进行了充分准备,结合工作实际设计了专项调查表,并对各督查组成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为督查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督查主要采取“看、查、听、谈、记”的方式,一是看各单位机构设置和挂牌情况,二是查各单位机构编制专项档案,实名制管理更新完善和新设立的机构履行职能、开展业务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工资发放单、签到簿等资料,三是听各单位机构编制自查情况汇报,四是与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座谈,五是填写专项调查表。通过“看、查、听、谈、记”对所督查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使用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与单位领导座谈交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督查成效

各督查组历时两周共核查21个乡镇及所属事业站所、16个乡镇卫生院和县直181个单位(其中行政机关52个、直属事业单位8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21个),共核查编制2628名,实有在职人员2573人。核查出超编乡镇4个,超编县直单位58个。核查出各单位借调人员145名(由组织人社部门发文借调的29人,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私自借调109名),人员调配后未按时转移工资手续114名,聘用临时人员934名。

从总体上看,全县各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比较到位、重视程度高,特别是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培训会后,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管理人员编制,能够按时完成实名制管理,符合法人登记条件的单位能够及时完成法人登记和年检。并积极配合支持编办工作,完成中文域名注册登记等临时性工作任务。

1、机构挂牌情况。全县大多数单位都能按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名称加挂相应的牌子,多数部门内设机构挂牌相对比较规范。云台镇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规范统一挂牌,城关镇、太石乡、三河坝乡、县委党校、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挂牌情况也比较规范。

 2、机构设置情况。各单位在机构管理上,都严格按县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三定规定设置机构、刻制印章。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业务工作。至目前,全县没有擅自升格的机构。

3、人员编制管理情况。经过2011年县乡机构改革和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特别是随着近一年来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大多数单位对机构编制意识明显增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各单位都能做到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报送及人员编制台帐,做到了实名信息及时更新。在人员调配上能够做到先审核编制,再办理相关手续调入。

4、机构编制资料建档情况。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全县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县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要求,分门别类建立相应的机构编制工作档案。大南峪乡在档案管理中,按照市县文件精神,将机构编制台账、人员档案卡、册等分类装订,并统一印制塑胶封面规范装订建档,城关镇、太石乡、人社局、环保局、司法局、财政局等单位机构编制资料建档也比较规范。

    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全县已登的160家事业单位在6月份前完成了2012年度法人年检工作,都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工作,按要求及时办理法人变更、法人登记和法人注销手续。卫生局、农牧局、教育局等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保证了年检工作按时完成。

6、借用工作人员情况。今年,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的通知》(康组发[2013]6号)文件下发后,全县大多数单位都能按文件规定,按照程序申报借用工作人员,如豆坝乡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机构管理方面。

一是由于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未纳入部门责任考核,一些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存在随意性。督查中发现,多数乡镇和县直部门先期自查不到位,没有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自查报告的仅有寺台乡、司法局、民政局、法院、政法委等几个部门。

二是存在未按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和擅自加挂牌子、设立机构问题。如县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文体局、住建局均存在内设机构设置挂牌与“三定”规定不符的问题。还有多数乡镇政府未设置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擅自设置了地震办、林改办、气象工作站等机构。有些乡镇还继续保留机构改革已撤销的农业站、农机站、文化站、广播站等牌子。

三是个别机构名称不规范。如各乡镇的计划生育服务所应为计划生育服务站,大鲵管理局的牌子不应加甘肃省等。

四是擅自分设机构问题。如乡镇普遍存在将党政综合办公室分成党委办和政府办设置挂牌的现象。

五是个别单位印章与机构编制批复名称不符。还有使用旧的印章等现象。

六是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建立机构编制专项档案或档案内容不全。造成对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认识不清,底子不明。也有因人员变动造成机构编制文件资料缺失等现象。从督查汇总情况看未建立专项档案的有36个单位,占16.5%

七是个别新成立机构未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能。

2、人员编制方面。

一是县直机关单位人员混岗现象普遍。主要反映在教育局机关,农牧局机关、卫生局机关等。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严重。主要是临近县城乡镇,如城关、岸门口、碾坝、王坝乡等。超编的县直单位有58个。

三是部分带编划转人员未能及时调配。主要是农牧系统未能及时将农技中心、畜牧中心、蚕桑中心等按“三定”规定及机构组建文件应带编划转人员(共12名),按程序请组织人社部门及时调配,严重影响了新组建的大鲵管理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等机构工作的开展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四是基层事业编制接近满编,不占编制的省市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正式安置困难。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方面。

一是有些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未按时办理设立登记。其主要原因是部分新成立事业单位存在没有法定代表人和相应开办资金等问题,不具备登记条件。

二是多数事业单位领导对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不重视,认识不清,新成立的事业单位不及时登记,法定代表人更换后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按要求及时进行年检。

三是多数事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悬挂法人证书问题。主要是事业单位法人意识不强,对法人证书的效力认识不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只为完成登记任务。

四是大多数事业单位均未按要求设立法人登记档案。

4、人员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未建立职工考勤制度。单位管理松散,未实行签到制,职工上下班无从考证。

二是人员调配后长期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现象较为普遍。通过督查检查,发现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存在工作人员调动后,不正常办理工资转移手续,有的甚至长达6年之久,甚至个别同志已提拔重用为部门领导,但工资仍然在基层发放,享受基层岗位津贴,通过汇总清理,此类人员共有29

三是部分借用人员手续不规范。综合监督检查中核对登记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问题大致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确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单位同意,并有组织人社部门发函借调的29人;二是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单位和部门之间私自协商,以单位文件和便函方式借用工作人员的61人;三是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也没有征求用人单位意见,由主管部门电话通知,私自借用的48人。借用人员问题严重的主要是大的系统,如农牧、教育、卫生等。

四是由于基层部分事业站所人员工资统发渠道不统一,造成乡镇管理、考勤、考核中无法监管。如: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员,乡镇农经站人员划转财政所后,工资关系仍由农牧局管理等。

五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作为机关工作和专项事业工作人员的补充,对解决社会低收入人员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通过督查,有些单位人员的使用和管理上存在长期用工不签用工合同和对已招用的临时用工人员管理混乱,有长期不在岗“吃空饷”等现象。

六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条条干预”现象。有的单位利用“条条”要求增设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实施部门干预,给机构编制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中去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定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工作方面的日常运转,及时完成县编委和机构编制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2、强化机构编制宣传。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求,定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宣传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学习,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在机构编制方面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进而自觉遵守并维护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

3、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见附表),认真研究,专题安排,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整改完善提高工作。整改工作必须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县编办。各中小学校、卫生院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县上将在明年3月份左右对各乡镇、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逾期整改不完善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完善及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履行核定职能的事业单位,必要时撤销机构,收回编制。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机构编制督查的目的,就是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从源头上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杜绝不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程序和权限擅自增设机构、变更名称、增挂牌子、超职数配备、“吃空饷”及擅自使用临时人员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现象。县上将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督查检查制度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制度,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单位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任期审核,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良好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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