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1期公告(设立登记)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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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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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县广播电视台”公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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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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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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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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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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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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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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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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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新闻,播映电视节目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新闻广播、专题广播、文艺广播、咨询服务、广告、广播技术服务、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转播、电视产业经营、相关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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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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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关镇中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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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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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1224MB1142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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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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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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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康县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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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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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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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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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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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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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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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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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宗旨:为全县中小微企业提供可靠、高效、公正、持续的服务。 单位业务范围:统筹全县服务资源,与陇南市、甘肃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全县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畅通、功能完善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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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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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关镇中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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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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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1224MB118223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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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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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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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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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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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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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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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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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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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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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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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县政府对各进驻、委托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并指导乡镇政府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具体为: 一、负责县政务大厅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 二、负责县政务中心部门窗口以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入驻部门; 三、负责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四、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统计、整理、汇总窗口行政审批业务运转情况; 六、负责管理和监督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组织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七、会同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八、负责对乡(镇)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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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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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关镇中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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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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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1224MB14285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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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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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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