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定方案
康政办发〔2011〕40号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康县物价局、康县粮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康县物价局、康县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康县物价局、康县粮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陇南市委、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陇发〔2010〕28号)和《中共康县委办公室、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陇南市委、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137号)精神,设立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康县物价局、康县粮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县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职责。
2、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
1、原县物价局的物价政策制定和价格政策监督实施,制定、调整县管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等职责。
2、原县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
3、原粮食局职能。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包括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执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将库区移民工作职责划给县水务局。
3、将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职责划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牵头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承担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安排县级预算内建设资金,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工业和通信业项目除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县县级预算内和预算外、国家批准设立的基金(债券)等建设资金以及政府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核准、备案、审核、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关于西部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工业结构调整、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协调参与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提出财政金融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十二)提出全县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搞好各类项目的前期储备,推介招商项目,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项目评估、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拟订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搞好项目方案的审查、上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验收,促进扶贫开发工作。制定全县贫困乡村、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康县物价局、康县粮食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
1、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信息、督查等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档案、保密、信访、接待、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等工作。
2、负责办理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工资、干部考核、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学习培训以及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
(二)农村经济股(挂西部开发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引进外次、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持和建设、结构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建议及研究编制农业专项、土地开发利用等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上报审批农业建设项目,审查专项工程概算,协调搞好退耕还林(草)工作。
2、协调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农村小康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衔接统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及经济支撑。负责权限内项目审批、指导、协调、建设项目实施。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粮食股,加挂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1、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目标和政策;研究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需报县政府审批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并组织评估;提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研究并编制、分解、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措施建议;组织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组织研究提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对策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总规模及投向和结构优化目标,编制利用外资、外贸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政府国外贷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申报、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办理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报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报工作;协调财政金融工作,组织推进资本市场发展。
2、衔接国家和省市安排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文物、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广播影视、旅游等社会事业项目专项资金。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3、参与国防动员和具体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4、贯彻各级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决定、指示,拟定全县粮食流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部门的工作,行使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负责全县粮食商品流通的问题平衡,制定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粮食调拨计划,开展全行业统计业务。拟定全县粮食定购和保护价收购计划范围,负责计划的分配、落实和组织入库,并指导市场收购。负责军供,救灾救济,退耕还林(草)的粮食及城镇居民等基本口粮的供应;根据供需状况,适时组织吞吐,平抑粮价,稳定市场。管理省级储备与定购粮油,适时组织轮换,确保安全、卫生;提出建立高效灵活的储备粮管理体制和动作机制的建议,搞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5、负责管理粮油商品的调拨运输和仓储管理。规划、指导县内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完善功能;负责粮油经营资格的认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正常交易。负责全县粮油仓库、加工厂的规划、建设和更新改造,保持经营设施完好。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颁和省颁质量标准,进行粮油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全行业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促进机制转换,加强企业管理。管理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产、资金和财务会计工作,搞好内部审计、办理资金缴拨和审批与结算事项,负责国有资金的增值和保值。负责管理、拨付、统筹使用储备粮费用补贴,并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经济核算,降低管理成本。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投资宏观调控政策、规定,积极引导投资方向;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基本建设计划和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党群机关、政法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及管理;汇总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省下达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省资本金基金计划,申报或安排国家投资、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汇报、争取、落实建设资金;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核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
2、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配合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外招商洽谈活动,为投资者和招商项目单位提供咨询服务;负责重大项目稽查工作,检查监督省、市、县重点管理的项目,及时掌握重点项目形象进度,了解项目的建设标准、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和存在的问题,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提出改进意见,协助项目单位制订防范措施并在监督检查中对项目法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际评估和考察;负责受理重点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以工代赈异地扶贫搬迁办公室(正科级)
1、负责编制以工代赈易地搬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上报下达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和国债项目及年度投资计划,积极向省市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汇报、争取、落实建设资金和国债资金;与有关部门做好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及国债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审查移民专项工程概算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监督项目单位的资金到位情况。
2、对各类以工代赈和国债项目实行全程化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瞥见和制定防范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工交能源股(地区经济股、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股,加挂项目办牌子、副科级)
1、组织拟订需上报审批或跨部门的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组织拟订科学技术及高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设施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申报和审批、核准、备案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项目;负责全县经贸流通等计划和建设项目;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协调粮食购销政策和储备库建设;负责权限内服务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批;监测和分析市场状况;提出全县经贸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县粮油储备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建设;核准、备案、审批、上报权限内经贸流通项目。
2、提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交通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相关行业规划,研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和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交通项目的布局,组织协调全县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研究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邮电、农村能源中、长期规划,上报下达年度综合交通运输计划;编报综合交通运输、邮电、能源建设项目计划,农村能源建设计划;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综合交通运输、邮电、能源(含水能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协调有关综合交通运输、能源、邮电等业务工作,收集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能源、邮电信息,提出全县能源的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能源专项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相关行业规划,研究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和分析能源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能源项目的布局;研究节能措施,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水能资源开发、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七)经济体制改革股
1、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汇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情况;牵头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等。
2、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协调制定国土开发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申报、下达农用地转用和基础测绘计划,协调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申报、下达民族乡村专项资金计划,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申报、转型方案及接续产业政策协调;承担县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拟订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城镇道路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和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规划和工作方案建议,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八)社会事业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衔接国家和省、市安排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文物、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广播影视、旅游等社会事业项目专项资金。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九)物价股
1、负责全县价格政策法规的调研和宣传国家、省市宣布废止文件的清理,培训各有关单位和企业的物价员,评定餐饮娱乐、修理业的等级,审定企业定价资格证书和行政案件的诉讼;负责全县收费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年审工作,监督和管理企业管理收费卡,落实和监督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管理和制定全县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国家制定的重要商品价格,特殊商品价格及垄断性行业价格;搞好中央和省市确定的调查品种的跟踪调查,准确记录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及时上报调查材料,监测农副产品在城乡集贸市场上的价格走向,及时反馈信息。
2、负责其他产品和价格的成本调整工作,健全市场价格监测网络,为制定产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康县物价局、康县粮食局)机关人员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康县物价局核定行政编制2名,领导职数1正1副。
(二)康县核定粮食局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1正2副。
(三)核定西部开发办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四)核定经济动员办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核定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六)核定项目办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七)将原物价检查所更名为康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八)保留康县价格认证中心,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隶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九)康县灾后重建办公室,事业单位,股级建制,隶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从原康县价格认证中心划转事业编制5名)。
(十)所属康县粮食稽查大队机构设置等事项不变。
(十一)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康县物价局、康县粮食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工业行业规划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工业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2、工业结构调整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需上报审批或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议;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通过制定实施行业规划等推动结构调整。
3、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分工。工业、通信业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除工业、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4、成品油库的网络布局和成品油市场监管的职责分工。全县加油站、成品油库的网络规划和布局建设职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由县商务局承担。
5、与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的分工。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以工代赈扶贫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实施管理的职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在全县交通运输建设和行业管理方面,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衔接国家和省上相关部门争取国项目支持,组织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6、水能资源的开发和调查评价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水能资源的开发;县水务局负责水能资源的调查评价。
7、预算内国家资金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申报;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拨付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批。
六、附则
本规定由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