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康县中小企业局、康县商务局)三定方案

【来源:机构编制股 | 发布日期:2013-06-13 】 【选择字号:

康政办发〔201141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康县中小企业局、康县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康县中小企业局、康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康县中小企业局、康县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陇南市委、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陇发〔201028号)和《中共康县委办公室、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陇南市委、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137号)精神,设立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康县中小企业局、康县商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经济委员会、县中小企业局(县乡镇企业局、县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局)、县商务局的职责整合,整体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执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将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监督检查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将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定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市场体系发展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负责制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

(五)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和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价格信息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指导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扔废机动车回收、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提出和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和工业运行有关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和盐业行政管理。

(六)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煤炭行业、民爆器材行业、本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上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协调指导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指导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商业销售信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九)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十)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通信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二)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三)协调信息产业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执行国家和省上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执行国家和省上贸易政策和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外贸易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工作;负责我县外派劳务和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外援项目及赠款项目的实施。

(十六)负责全县商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管理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管理全县各类涉及商务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建设。

 (十七)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市场进行监管。

(十八)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盐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和政策。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康县中小企业局、康县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1、人事秘书股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制度建设、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劳动工资、财务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经济运行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申报、审批备案等工作;执行和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生物医药、食品加工以及新材料等产业发展;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和相关建议;负责对工业企业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产业预测预警和损害调查;负责工业企业报表收集、汇总和报送;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业产品调运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产业应急管理工作,综合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盐业管理工作。

3、产业监管股

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煤炭行业、民爆行业和兰成渝输油管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

4、信息产业管理股

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5、项目规划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申报、审批备案等工作;执行和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矿产、建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装备制造业以及新材料等产业发展。

6、技术创新及循环经济办公室

负责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管理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学研合作,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协调推进全县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中级和中小企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

拟订工业和通信业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指导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节能降耗监测和考核评价;负责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项目的审查上报和核准、备案;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7、中小企业股

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报表收集、汇总报送和信息发布,监测分析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负责农产品加工及龙头企业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金融机构建立企业融资体系,引导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交流、节会承办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和企业上市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8、商务股(加挂康县酒类商品管理局、酒类商品稽查队牌子)

负责内外贸业务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内外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业网络、批发市场规划、贸易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商品流通信息工作;负责服务行业及有关专业人员培训、执业资格认定审报工作;负责生猪和家禽家畜定点屠宰和加工行业监管工作;归口管理行业中介组织和社团;负责国家有关调控资金、专项资金的申报并监督使用;负责社区商品业发展和节能降耗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推广的相关工作;负责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申报工作;负责来我县境外考察经贸团组的接待及我县经贸团赴境外考察工作;负责外贸签约项目督促实施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和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汽车流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流通标准化;监测分析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指导全县内贸监测系统建设,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应急商品样本监测企业数据上报的催报初审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监管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有关会计、统计法规、条件在本行业的贯彻执行;承担内贸业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并提出分析结果;负责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监督执行工作,建立药品流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对药品市场运行进行监管;负责酒类生产流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酒类生产许可证和审报的批件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并建档立案;承办酒类商品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负责酒类执法工作,对市场酒类商品进行认定检测。承办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康县中小企业局、康县商务局)机关人员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康县中小企业局核定事业编制13名,领导职数12副。

(二)康县商务局核定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12副,酒类商品管理局专职副局长领导职数1名。

(三)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副科建制,企业化管理,核定领导职数1名,隶属县商务局。

(四)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康县中小企业局、康县商务局)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工业行业规划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工业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2、工业结构调整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需上报审批或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制定实施行业规划等推动结构调整。

3、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分工。工业、通信业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除工业、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4、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分工。石油、天然气管道行业设施保护监管和与有关单位、地方政府的利益协调职责,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的综合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调查处理职责,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

六、附则

本规定由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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