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康县“五个规范”强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规范组织设置。按照党的组织设置原则,结合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行业特征和分布特点,分类别建立健全党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各方面条件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采取行业相近、地域相联的原则,打破条块界限,建立联合党组织,或将党员的组织关系挂靠在乡镇、村及社区的党组织;对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要及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切实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二是规范队伍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规定的程序和环节,认真落实“公推选优”办法,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遴选、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制定规划,开展学理论、学管理、学技术培训活动;健全党内关爱机制,注重解决困难党员实际问题,增强党员归属感;采取民主选举、组织推荐、公开选聘等办法,选配一批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熟悉经营管理,具有群众威信、善做思想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建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不定期帮助指导开展党内活动,落实党建工作年度任务,助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三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务公开、专项述职评议、双向列席会议等机制,督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目标管理制等制度,切实做到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和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专题党课、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党员述职评议活动。
四是规范阵地建设。按照有工作制度、有办公家具、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载、有档案资料、有管理台账和有公示橱窗的“八有”标准,立足各自实际,采取联用、合用和单独建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布置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个党组织活动阵地,努力建设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效益突出的党组织活动阵地,极大地满足党内活动开展和党员活动需求。
五是规范活动开展。按照“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完成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任务相结合,积极扎实开展党员挂牌上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建言献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实践活动,同时以全县开展的工作竞赛和“双争”活动为契机,支部牵头,党员带头,骨干参与,经常性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劳动比赛、技能比拼等比、学、赶、超活动,切实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保障党建工作与经济效益双促进、双提升。